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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原則通過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決定,工商登記前置行政審批只保留13項
  羊城晚報訊 6日上午,廣東省省長朱小丹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部署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決定調整工商登記前置行政審批事項,研究財政支持穩定經濟增長的政策措施。
  嚴守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
  會議強調,要進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大膽創新、先行先試,充分運用政策性金融工具和市場化手段,著力推動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和各類金融組織協調發展,著力推動國際金融、科技金融、產業金融、農村金融和民生金融加快發展,發揮金融對珠三角地區轉型升級和粵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的驅動作用,嚴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建設改革創新、競爭有序、監管適度、功能完善的現代金融市場體系,力爭到2020年,在金融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取得決定性成果,建成與廣東經濟地位相適應的金融強省。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關於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的意見》,確定了重點工作任務,包括:深化地方金融機構改革、增強區域金融競爭力;推動金融、科技、產業融合創新發展,有力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改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等問題;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加大對粵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創新公共政策中現代金融工具運用,提升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水平;著力擴大金融開放,完善開放性經濟新體制;完善金融生態體系,構建國際化、法治化金融營商環境。
  工商登記前置審批大減近9成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關於調整工商登記前置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根據《決定》,廣東將保留工商登記前置審批13項,前置改後置審批108項,壓減率達89%以上。會議指出,清理精簡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廣東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創新政府管理的重要舉措。加快推進廣東工商登記制度改革,要嚴格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管理,今後省內一律不得新設工商登記前置行政審批事項。省有關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的調整和改革進展,加強行政審批目錄的動態管理,及時向社會公佈。各級工商登記機關要規範實施改革後的工商登記和行政審批,建立信息互通和共享機制,做好改革的銜接工作。按照“誰負責審批,誰負責監管”與行業監管有機結合的要求,切實加強改革後的監督管理,加快轉變監管方式,著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格落實監管責任。
  減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會議研究了財政支持穩定經濟增長的政策措施。會議指出,要綜合運用財政資金及政策手段,落實國家結構性減免政策,減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促進廣東經濟平穩健康運行,重點支持產業發展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廣東經濟發展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主要包括:支持交通、農田水利、環境保護等基礎設施建設,穩定外貿增長、促進外經貿轉型發展,擴大消費、支持廣貨網上行、傳統商貿服務業發展,從重大產業科技裝置建設、市縣承接重大產業項目、技術改造、自主創新、產業園區、戰略性新興產業等方面支持產業項目發展。嚴格資金管理,確保財政資金投入到基礎性和民生領域,促進近期與長遠效應相結合。會議要求,各地各部門要落實工作責任,深入基層,把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把工作做得更扎實一些。要狠抓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爭取儘快釋放改革紅利,激發市場活力,為穩增長提供新的動力。
  (符信) 編輯: 鄔嘉宏  (原標題:省內不再新設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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