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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袁京)因駕駛超載110多噸的貨車通過懷柔寶山寺白河大橋,將橋體壓塌,司機張文軍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網站優化並賠償懷柔公路分局1556萬餘元損失。市二中院昨天作出終審判決,認定一審對被毀橋梁的價值認定有誤,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司機3年有期徒刑,連帶賠償數額減為273.8萬餘元。
  2011年7月,張文軍駕網路行銷駛一輛貨車自懷柔區某沙場運載沙石,經過寶山寺白河大橋時將橋壓垮。經鑒定,事發時該貨車總質量高達145噸,嚴重超載110餘噸。檢方認為,超載就是導致橋梁垮塌的直接原因。經鑒定,被毀的橋梁價值1556萬餘元。
  一審法院以交通肇燒烤事罪判處張文軍有期徒刑4年,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賠償懷柔公路分局1556萬餘元。張文軍認為量刑太重,提起上訴。
  二審的爭議焦點就是橋梁價值及賠償數額msata如何認定。二中院在審理期間,重新委托評估公司進行評估,認定被毀大橋價值為273.8萬餘元。
  最終,二中院認為,一審法院所作判決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對扣押物品的處理亦無不當,審判程序合法。但對被毀橋梁的價值認定有誤,導致量刑及民事賠償數額失當,故依法予以改判。法院終審以交通肇事罪網路行銷判處張文軍3年有期徒刑,其與雇主曹某父子連帶賠償懷柔公路分局273.8萬餘元。
  儘管賠償數額大幅降低,但張文軍仍稱“天文數字,賠不起。”  (原標題:超載百噸貨車壓垮大橋被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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